她難道不應該有一個屬于自己的婚禮嗎?難道她此生想披一次婚紗有錯嗎?女人需要婚禮,是因為它不僅僅是一種程式化的東西,而是借用儀式,能夠在她的世界中宣告對彼此的認定,這種認定才是她們所看重的。 有人還扯出當年“牽手門”的事情,指責她“出軌”,事情過去那么多年,無法驗證,但即使她有什么錯,離婚已經是足夠的懲罰。在新的戀情和新的生活面前,有教養(yǎng)的人都不應該做黑烏鴉,打著替天行道的旗號,實際上發(fā)泄著對離婚女性的偏見。從王菲和謝霆鋒重新牽手事件就能看出來了,一夜之間也不知道從哪兒跳出來那么多有正義感的人,替張柏芝不值,替李亞鵬抱屈,其實這些都是借口,他們就是見不得離婚的女人過得滋潤,尤其是以四十多歲“高齡”還能hold住比自己小十來歲的男人,簡直是擾亂“市場秩序”,必須譴責。 幸虧菲姐以一貫的高冷路線,不理會不辯解,我行我素,才讓這些言論悻悻沉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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