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慶節(jié)10月1日、2日、3日當天加班,單位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%支付加班工資,最少每天176.55元。
10月4-7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,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,如果不給補休,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%支付加班工資。
計算加班工資時,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(shù)21.75天折算,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。即: 節(jié)假日加班工資=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(shù)÷21.75×300% 休息日加班工資=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(shù)÷21.75×200% 每小時的加班工資,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。
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(shù)時,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,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。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,按集體合同約定執(zhí)行。其他情況,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%確定。如按上述規(guī)定計算出的基數(shù)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,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。
按照今年4月1日起本市執(zhí)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1280元計算,勞動者國慶節(jié)10月1日、10月2日、10月3日當天加班,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176.55元。10月4-7日加班的,如果單位不給補休,按照200%支付加班工資。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117.70元。 很不幸滴,我就要國慶加班了,公司這些錢能給嗎,我等著看一下,如果不給,我能告他們嗎?可是真這樣,就沒有再繼續(xù)干的意思啦,是不是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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